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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t365登陆入口2024年研究生积学奖学金评选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24-11-18点击量: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及财政部、教育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3〕219号)等文件精神,为鼓励我校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进一步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大力建设创新人才培养的系统性工程,实施并不断完善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大力推进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我校设立bat365登陆入口研究生积学奖学金。为加强对奖学金的管理,根据《bat365登陆入口积学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做好2024年研究生积学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bat365登陆入口研究生积学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主任委员:李秉忠 孙伟

副主任委员:李晨子 冯立君 郭响宏

委员:孙懿文、齐耐心、马瑶、导师代表、学生代表

二、研究生积学奖学金评选对象与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3.学习态度端正,努力掌握专业知识,学习成绩优良;

4.具有较好的科研能力,所取得的科研成果须符合学术道德规范;

5.按学校规定时间进行报到和注册,在规定学制内的学术型和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6.硕博连读研究生在取得博士生学籍前,按硕士身份参评,在取得博士生学籍后,按博士身份参评;

7.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

(1)超出基本学习年限;

(2)研究生在学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3)研究生在学期间发生学术不端行为者;

(4)学籍状态处于休学的未在校学习者;

(5)无故欠缴学费者;

(6)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副处级及以上职务的全日制在职研究生;

(7)在提交的积学奖学金申请材料中,隐瞒事实或有虚假内容者。

三、研究生积学奖学金发放标准与量化指标

(一)研究生积学奖学金基本标准

学生类别

等级

比例

基本标准

(每生每年)

博士研究生

一等

15%

1.8 万元

二等

25%

1.2 万元

三等

35%

0.8 万元

硕士研究生

一等

10%

1.2 万元

二等

15%

0.9 万元

三等

25%

0.7 万元

(二)研究生积学奖学金评定量化指标

学生类别

指标

学习成绩

科研成果

综合表现

硕士一年级

依入学成绩、录取类别综合评定

硕士二年级

权重

30%

60%

10%

硕士三年级

权重

0%

90%

10%

博士一年级

依入学成绩、录取类别综合评定

博士二年级

权重

15%

80%

5%

博士三、四年级

权重

0%

95%

5%

硕士一年级学生参评者,调剂生按照复试成绩参评,一志愿学生按照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参评。

博士一年级按照在职与非在职类别参评。

四、研究生积学奖学金量化积分办法

(一)学习成绩量化积分办法

申请者的成绩量化积分=学位课成绩总和的平均值×相应权重。

其中硕士二年级计算研一期间课程成绩;博士二年级计算博一期间本班课程成绩(注:1.计算成绩的课程原则上应为本班所有同学共同学习课程,以成绩单为准;2.所有小语种类统一按外语成绩计分;3.成绩平均值为算术平均数)

(二)科研成果量化积分办法

1.科研成果类别

本办法认定的科研成果包括学术论文、学术著作、成果奖、主持课题、应用成果五个类别。

学术论文指发表在国内外正规出版物上,具有原创性和独到性的论文。

学术著作包括学术性专著(含学术译著、古籍整理)、编著、教材、译作等正式出版资料。

成果奖包括科研成果奖和教学成果奖。科研成果奖包括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其他省部级学术性奖励、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西安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教学成果奖包括国家级教学成果奖、陕西省教学成果奖、全国教材建设奖、陕西普通高校优秀教材、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等。

主持课题包括纵向课题和横向课题。纵向课题指国家、部、省、厅等各级机构批准立项的常规性科研课题,资金由政府机构拨付。横向课题指政府机构非常规性科研课题,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资助的研究项目等。

应用成果指得到相关领导肯定性批示或相关部门采纳,对决策资政,服务经济、社会、文化发展有重要价值或参考借鉴作用的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研究报告等。

2.认定级别及计分标准

(1)计分基准

结合学校人文社科成果认定最新办法,成果认定等级原则如下:

T0级科研成果,每项计180分;

T1级科研成果,每项计150分;

T2级科研成果,每项计120分;

T3级科研成果,每项计90分;

T4级科研成果,每项计60分;

T5级科研成果,每项计30分;

T6级科研成果,除学术论文、学术著作、主持课题特别注明的计分标准外,其他成果原则上每项最高不超过15分。

(2)其他说明

①学术论文类

A.研究生在北京大学图书馆发布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PKUCCJ(2020年)》(未被CSSCI收录的期刊)、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评价中心发布的《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AMI综合评价报告(2022年)》(未被CSSCI和北大中文核心收录的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计10分。

硕士在CSSCI、PKUCCJ和AMI未收录的期刊上发表论文的,一篇一议,每篇最多计5分,最多3篇。博士在CSSCI、PKUCCJ和AMI未收录的期刊上发表论文的不计分。

B.申请者发表在期刊的学术论文正文字数不少于4000(含)字,不足4000字的降级认定;发表报刊上的学术论文不少于2000(含)字,不足2000字的降级认定;外语类的学术论文不少于2500字(含),不足2500字的降级认定。参评科研成果须已正式出刊,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

C.同种期刊的外文版按中文版级别进行认定,相同内容论文不重复认定;学术研究综述类、学术笔谈类与学术研究论文同等认定;发表在各类期刊上的字数在1500字(含)以上的学术性中文书评、字数在800字(含)以上的外文类书评、学术译文和学术访谈录(被访者为第一完成人,访问者为第二完成人),降级认定,最高不超过T5级;知识介绍类、会议综述类、学术补白,发表在论文集、增刊上的原创科研论文均认定为T6级。

D.所有论文成果中,若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者为第二作者,论文按相应标准的50%计分。如果提交的学术论文除申请者为第一作者外还有其他人员(包括导师),论文按相应标准的70%计分。

②学术著作类

A.学术专著及教材分级认定,其余类别著作一书一议。

B.对于合作完成的著作,需由第一作者或第一主编在首次登记认定成果时提交撰写字数确认单(后期不能变动)。

③主持课题类

A.学生主持校级专门针对学生的学术类重点课题:立项计3分,通过中期考核计5分,结项计6分。

B.主持校级专门针对学生的学术类一般课题:立项计2分,通过中期考核计3分,结项计4分,单个项目只计一次。

C.主持学院专门针对学生的学术类课题,立项计1分,通过中期考核计1.5分,结项计2分。其他项目由bat365登陆入口评奖委员会综合评定。

D.所有课题申请者均须是主持人,需有立项申请书等证明材料。申请人若为课题参加的第二署名作者,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计分。

④成果获奖类

A.学生作为第一人(主持人)在中国“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青春)等全国性科技竞赛获得省级特等奖(金奖)及以上奖励的计30分,获得国家级二等奖(银奖)及以上奖励的计60分。学生作为参与者获奖,可参考以下情况赋分

合作成果分值分配比例

人数

2

3

4

5

排名

1

2

1

2

3

1

2

3

4

1

2

3

4

5

占比%

60

40

50

30

20

50

25

15

10

50

20

15

10

5

B.获奖与参评成果不重复计分。

⑤其他说明

A.所有科研成果均须见刊(提供纸质版刊物或专著),成果以bat365登陆入口第一署名发表或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B.其他科研成果等级认定以bat365登陆入口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参考《bat365登陆入口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科研业绩认定办法(试行)》(2022年5月31日印发)。

(三)综合表现量化积分办法

1.个人获学院表彰荣誉称号的一项计3分;获校级单位表彰荣誉称号的一项计5分;获省市级单位表彰奖项一项计10分;获国家级表彰计20分。

团体表彰计分方式为(获奖等级人数/团队人数)。同一事项按最高标准记分,不累计记分。

2.担任学院研究生日新论坛主讲人,其中主讲人为博士研究生一次计5分,主讲人为硕士研究生一次计3分;担任评议人一次计2分;交流会主讲人每人计2分。

3.担任学生干部一学期以上并组织开展研究生学术、文体、实践等活动五次及以上计3分。按照所参与的学生工作组织职能做以区分,可累加计分。

4.在学院主办活动获一等奖计3分,二等奖计2分,其他等级计1分。

在学校主办活动获一等奖计5分,二等奖计4分,其他等级计3分。

在市级单位主办活动获一等奖计8分,二等奖计6分,其他等级计4分。

在省级单位主办活动获一等奖计10分,二等奖计8分,其他等级计6分。

在国家级单位主办活动获一等奖计20分,二等奖计15分,其他等级计10分。

团体比赛获奖计分方式为(获奖等级分数÷团队人数)。同一事项获奖按最高标准计分,不累积计分。

5.参评学年累积参加学校和学院志愿服务以及社会公益活动满30小时计2分;超过45小时的,计3分。

6.积极参加校内外正规学术会议(包括研究生学术年会)一次计1分,两次计3分,三次及以上计5分。参评者需在会议上提交论文或发言(题目不得重复),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参会论文已发表,则不与“科研成果量化积分”重复计算;如参会论文已获奖,则不与“科研获奖”重复计分。

7.在学院主办的“风追司马”发表原创性文章一篇计3分(微信推文若由多人合作完成,则计分分数均除以创作人数),累积计分不超过6分。

8.通过大学英语CET-6,计1分。

9.其他说明

(1)以上所有综合表现计分均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2)研二参评者提交的综合表现材料应为自研究生入学至2024年11月20日前;研三参评者提交的综合表现材料的时间为2023年11月21日起至2024年11月20日(满一年)。

(3)综合表现累积计分不超过100分。

(4)参评者量化积分中,如有总积分相同者,则以申请者所持科研成果级别、课业成绩为序进行排名。

五、研究生积学奖学金评选流程

1.个人申请:学生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提交积学奖学金申请,认真填写申请理由和科研成果,导出《研究生积学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提交导师签字同意参评。导师对申请者的综合表现、科研能力评价应客观公正,特别要对申请者论文质量、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进行审核。

2.成果认定:研究生秘书在研究生系统中认定科研成果等级。

3.班级评议:参评班级应按照通知要求,在本班内召开评议班会,评选出不少于5人(奇数)的积学奖学金评议小组,小组至少包括1名党员、1名学生干部、1名普通学生,以上人员身份不重合。班级总人数不足5人者,自动纳入低一年级考评。各班积学奖学金评议小组认定科研、成绩和综合表现,并计算本班最终排名,评选推荐获奖人选,并在本班完成公示。

4.结果上报:各班将评选结果电子版上报至 lsxsgz@snnu.edu.cn。bat365登陆入口积学奖学金评选委员审核完毕后,在院内公示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推荐至研究生院审核,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评选结果。

六、注意事项

1.申请者应在规定时间提交申请材料,且确保材料真实有效,评选过程中如核查发现存在学年成绩、科研成果和综合表现证明材料弄虚作假等问题,将永久取消参评者的积学奖学金参评资格,并按相关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2.所有参评成果材料有效日期:2023年11月21日—2024年11月20日。

3.已获本学年国家奖学金的参评者,在本学年积学奖学金评定中不可重复使用赋分项目。

4.在研究生积学奖学金评选期间如有任何疑问,按照评选流程,提交本人署名的纸质说明材料,经导师知情后向学院逐级进行实名反映,并将纸质版材料提请至评奖委员会进行讨论、审定和备案。非实名异议不予受理。

七、材料报送要求

1.《研究生积学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1份;

2.《研究生期间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一览表》纸质版1份;

3.《成绩单》纸质版1份。

各班组织评审时,需开展原始材料核查工作。申请者提交最终纸质版材料内容需与系统填报内容保持一致。

八、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bat365登陆入口研究生积学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bat365登陆入口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