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6-06-29点击量:
根据陕师评建办发[2006]11号文件《关于评建项目结题的通知》,要求所有评建项目必须在7月20日以前结题。已经结项的项目负责人,须在上述时间内向评建办提交项目总结一份(含电子版),总结应从项目完成情况、项目经费使用、存在的不足等几个方面详细、客观地撰写。尚未完成的项目,必须按时结题,逾期者学校将按照《bat365登陆入口评建工作建设与改革立项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根据该文件之要求,请我院承担评建项目的老师按时完成项目,并提交项目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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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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