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谭晓梅)2013年7月10日下午,第七届“西部大讲堂·历史学论坛”第六讲在雁塔校区崇鋈楼学思堂开讲。本场报告属于中国古代史专题,著名隋唐史研究专家,兼任中国唐史学会副会长,我院教授杜文玉为学员带来题为《论唐代尚书左右丞的监察与勾检职能》的报告。本场报告由我院王双怀教授主持。
报告一开始,杜文玉教授便指出,尚书丞这一官职秦代已有,且从魏晋到唐,其地位虽逐渐上升,但始终低于六部尚书。随后,他结合详实的史料分别介绍了唐代以前左右丞的职能。简要回顾秦汉以来的监察体制后,杜文玉教授重点阐释了唐代左右丞的监察与勾检职能。他指出,唐代左右丞的监察职能集中在对御史台和尚书省内部的监察上,但对其他诸司的监察权并没有削除。同时他特别提到,由左右丞监察御史台,既是沿袭历代旧制的体现,又可将所有机构和官员都置于监管之下,互相制约,不留监察死角,这种安排成为唐代职官制度的一个优点。但是由于左右丞与御史大夫、御史中丞均负有监察之责,所以唐代也往往命其兼任御史台的官职,或者命御史大夫、中丞等兼任左右丞,这也体现出一定的缺陷性。杜教授接着介绍了唐代的勾检制度与尚书左右丞的勾检职能。唐代的勾检制主要表现为“发辰”,即检查公文的启封日期,“检稽失”,即检查公文怠误情况,“省署钞目”,即检查签署公文目录三方面的内容。其中,尚书左右丞在都省勾检的作用主要表现在管理和督查方面,以左右丞为首的都省与六部诸司之间的关系是一种“监临”关系。
最后,杜文玉教授总结道,唐代的左右丞均有监察之责与勾检之权,唐前期这一制度执行尚好,后期的执行情况不甚理想。此外,左右丞为四品官,品秩明显偏低,对其它诸司而言,由于不在同一部门,虽有影响但不是很大,而在尚书省内,六部尚书皆为三品官,左右丞品秩过低也带来诸多不便。
提问环节中,杜文玉教授与学员展开了热烈的互动,回答了多位学员的问题。报告结束后,王双怀教授对杜教授的精彩报告表示感谢,他称赞杜文玉教授不仅清楚地将自己对唐代尚书左右丞的监察与勾检职能的认识娓娓道来,如数家珍,并在讲授自己研究成果的同时,也与学员分享了自己多年来的治学经验。